天津市公证协会(原天津市公证员协会)成立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是依法登记成立、由公证员和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目前拥有包括全市各公证处在内的团体会员 21 个、个人会员 320 名。协会成立的目的是积极促进国家公证制度发展,充分发挥公证人员在健全和完善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维护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保障公证员的合法权益。其宗旨是团结全市公证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指导、监督公证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扩大开放和对外交流,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3. 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
4. 组织会员进行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对会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5. 与国外公证界开展民间性的公证事项的交流活动。
6. 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
7. 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