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知识
   公证实务

办理公证的程序 :
    公证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时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务都必须遵守的基本程序。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这三个基本环节构成。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受理是指公证机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审查是指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公证机构在办理特定公证事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所适用的公证程序。特别程序是针对招标、拍卖、提存、遗嘱、有奖活动等公证事务的特殊需要,而在公证程序上作出的特殊规定。公证特别程序是相对一般的公证程序而言的,它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的公证事务。